湖南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湖南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湖南省2013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全省共計劃招考公務員7154名。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湖南省2013年公務員招錄職位表》。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查閱相關信息:
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http://www.hnrst.gov.cn)
湖南省公務員局網(http://www.hnsgwyj.gov.cn)
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
湖南人才網(http://www.hnrcsc.com)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
省公務員局、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局)為本次招錄開設“2013年公務員招錄服務專題”網頁。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8日至1995年3月18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部分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錄職位表要求的年齡為準;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在軍隊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考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服務(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期滿、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滿兩年可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考錄為公務員的四項目人員,不能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定向招錄村干部或社區干部的,報考人員應分別為表現的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或者表現的現任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且到2013年3月18日時任現職累計時間3年以上;各級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農村或社區中兼任職務的不得報考。
招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具有該職位資格條件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的戶口,或公告發布之日其父母戶口在該行政區域內且本人原戶口在該行政區域內。
報考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專業審查按照《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規定執行。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試用期內被取消(含本人放棄)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限、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其他與時間期限相關的資格條件,除有特殊規定的以外,均以2013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上海市考試錄用執法類公務員考試大綱
- 2025上海市考試錄用執法類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 2025湖南郴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集中面試公告
- 2025上海市考試錄用執法類公務員公告(504人)
- 2025遼寧丹東市各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 (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的公告(第三批)
- 2025中共巫山縣委組織部擬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公示(第二批,重慶)
- 2025廣東江門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第五批)
- 2025重慶石柱縣從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公務員公示
- 2025四川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考試(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補充錄用體檢補檢結果及第二輪遞補體檢有關事宜公告
- 2025湖南郴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