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花都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關搖珠聘請技術技術服務單位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擬開展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現公開搖珠聘請技術服務單位開展相關工作,誠邀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報名,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4個自然日(起止日期: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1日)
二、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述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廳關于開展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耕保發〔2017〕126號,附件1)、《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 廣州市農業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廳關于開展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國土規劃〔2017〕759號,附件2)精神,做好全域基本農田劃定落實后的管護工作,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同時為我區今后一段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做好用地,我局需開展花都區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并于今年10月5日前完成區級驗收以全市數據按期匯總報省國土廳。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廣州市花都區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
2、.項目經費:39萬元(該預算價中包含設立6塊標志牌共計7.2萬元,最終根據實際設立標志牌數量按1.2萬元/塊結算)。
3、.項目工期:2017年10月底(其中要求2017年9月30前完成項目劃定方案文本和數據庫建設以2017年10月5日前完成區級驗收;項目工期的完成以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的要求為準,技術服務單位需根據要求嚴格按時保質完成工作)。
4、.項目要求: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開展工作,成果具體需求以上級的政策和要求為準,確保通過省對成果的驗收。其中劃定面積原則上不得低于花都區實際劃定的基本農田面積(18.48萬畝)的1%,不超過實際劃定面積的3%。
三、搖珠單位資格要求
(一)參加搖珠單位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土地規劃機構甲級資質),具備在花都區持續跟進服務的能力和花都區相關項目工作經驗。
四、搖珠單位需提供基本資質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生產經營范圍須與本項目相關);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在花都區承接相關項目的清單,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提供廣東省范圍內承擔的基本農田劃定類似項目材料。
(五)土地規劃機構甲級資質證書。
特別說明: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搖珠,技術單位需具有獨立完成本項目能力,成交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五、搖珠活動安排
時間安排: 2017年9月12日9時00分前簽到并遞交材料;2017年9月12日9時00分至50分審核材料并確定搖珠資格;2017年9月12日10時00分進行搖珠。
地點安排: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五號之一國土規劃局903會議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37736849;
地 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807室。
原標題:廣州市花都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公開搖珠聘請技術技術服務單位的公告(廣州市花都區基本農田整備區劃定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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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國土規劃〔2017〕759號.pdf(暫未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