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四川平昌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1人】
五、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平昌縣城鎮路燈管理所電工操作員崗位:按報考崗位及名額,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進入,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也相同,以學歷高者進入,如學歷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領導小組決定加試辦法(下同)。
其他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本次招聘的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3、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將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事宜,將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由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平昌縣江口鎮新華街東段102號)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出現的缺額,按該招聘崗位已參加筆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二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scpc.gov.cn/(縣級部門網站-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填寫《平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實行崗位聘用管理。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擬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借出或調走。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或未簽訂聘用合同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要求和相關提示
1、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無論任何時候,一經查證屬實,均取消聘用資格。
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規違紀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平昌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cpc.gov.cn/(縣級部門網站—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予以公告,因報考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應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通訊不暢導致的相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平昌縣監察局(0827)6222563
咨詢電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27)6229822
原標題:平昌縣2017年8月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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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平昌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017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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