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潁上縣事業單位招聘遞補資格復審通知
因部分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根據《2017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2017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進行公示。并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筆試準考證(二份)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留存)等材料。
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證明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院校、系、專業、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個人學業完成情況、是否能按期畢業等事項)。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2)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2017年7月22日(8:30—11:30、14:30—17:00)。地點:潁上縣城北縣政府五樓人社局會議室。
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58—4410709
原標題:2017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遞補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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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潁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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