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江蘇無錫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加試通知
根據《無錫市2017年上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要求,無錫市交通運輸局將在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報考局屬事業單位4個崗位的考生進行加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試對象
2017年上半年報考下列職位,經筆試成績合格且名次為該職位前5名的考生:
1、無錫市交通運輸管理處:駐站管理、城市客運交通執法管理;
2、無錫市城郊地方海事處:海事所行政執法、海事所安全檢查。
二、加試項目
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三、評定標準
加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成績評定只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計具體分數。考生在加試過程中,三項成績全部合格,總成績評定為合格,進入招聘工作下一環節;凡有一項成績評定為不合格的,加試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加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注意事項
1、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筆試準考證,于2017年5月21日8:00前到無錫市湖濱中學(無錫市建業路17號)報到,遲到15分鐘(以到達報到地點為準)作為自動放棄加試資格。
2、請考生根據測試項目自行選擇著裝,但不得穿著帶有明顯性標志的運動服裝,請勿穿釘鞋。
3、考生需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按要求進行加試,保持良好秩序。
4、除縱跳摸高按測評標準測試三次外,其他兩項均只測一次,不再復測。
5、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加試或無法完成所有測試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加試資格,不再安排補測。
6、加試結合后,交通運輸局將對加試合格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將資格復審需要的材料一并帶齊(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報考無錫市交通運輸管理處,駐站管理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C2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勞動合同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繳納清單等;城市客運交通執法管理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
報考無錫市城郊地方海事處海事所行政執法、安全檢查崗位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
聯系電話:0510-81089017(市交通運輸管理處)、0510-82358962(市城郊地方海事處)
原標題:2017年上半年無錫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加試通知
無錫市交通運輸局
2017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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