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選調財務人員公告【招1人】
考察由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組織實施。考察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進行考察。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經縣人社局審核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統(tǒng)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xù),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紀律規(guī)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guī)。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index.asp)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jiān)督舉報電話:縣人社局 0744-6222854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公開選調財務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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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桑植縣農業(yè)農村工作局
2017年4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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