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漢中市衛生、教育等市屬事業單位赴校園招聘公告【招85人】
經市政府同意,漢中市衛生、教育等事業單位赴校園公開招聘部分高層次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和范圍
(一)招聘名額:共計85名。
(二)招聘單位范圍:市屬有關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須為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的發證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間出生(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月日為準);博士畢業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5.具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條件;
專業須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學歷須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即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網站驗證,在國(境)外取得的畢業證能通過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網站驗證。
6.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招聘崗位有其他政治條件限制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2.2012年1月31日以來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違規行為的人員。
3.2017年7月31日以后畢業,在讀未取得畢業證的學生。
4.現役軍人。
5.振興計劃、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大學生到村任職等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6.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簽訂聘用意向協議、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漢中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nzhong.gov.cn)發布招聘公告,公布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漢中市市屬事業單位赴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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