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滁州市審計局等三家單位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招11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滁州市審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擬公開選調11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11名,其中滁州市審計局3名,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名,滁州市財政局6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三、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 選調范圍、對象:
1.公務員職位面向全市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科員及以下公務員。
2.參公管理職位面向全市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科員及以下公務員或全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公務員報考參公管理職位的,選調后身份將轉為參公管理。)
(二)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2月)。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yè)條件和任職經歷。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學歷、學位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6.年齡(年齡計算:30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2月5日之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12月5日之后出生)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在滁州先鋒網(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cz12333.gov.cn)發(fā)布公告及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按照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選調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地點詳見職位表(附件1)。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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