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市廬江縣農委農業執法大隊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2人】
一、選調范圍及計劃
選調范圍:全縣鎮農技站現在編在崗人員。
選調計劃:2名。
二、選調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農業院校畢業的農學、植保、經濟管理專業,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到時間要求的以此類推);
3、具有5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取得農業綜合執法證或種子檢驗員證;
5、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年度考核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近2年來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選調情形的人員。
三、選調方法步驟
選調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調動的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農業綜合執法證或種子檢驗員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同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要注明其基本情況、參加工作開始時間、現工作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字樣等),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農委共同負責。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考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縣農委辦公室(縣農委四樓)。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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