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嵊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5人】
(三)體檢、考察
各單位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考《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如有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嵊州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聘用之前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后辦理聘用手續。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四、其他規定
(一)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考。
(二)考生在報名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的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16年9月28日。
(五)根據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嵊市委辦發〔2015〕78號)規定:全市經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5年內不得調動。
(六)報考人員為農業戶口身份的,聘用時須辦畢“農轉非”手續后,方可辦理報到手續。
(七)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網(http://www.szrcw.com.cn)
咨詢、監督電話: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5-83012235
原標題:2016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1.2016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廣東江門市江海區招聘中小學教輔人員(第二場)擬聘用人員公示
- 2024四川宜賓市興文縣第二次事業單位考試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第七批)
- 2025內蒙古通遼市庫倫旗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擬聘用人員公示
- 2025上半年四川宜賓市興文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第一批)
- 2025內蒙古自治區首批事業單位“1+N”補充招聘(庫倫旗崗位)擬聘用人員公示(二)
- 2025上半年四川宜賓市興文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衛生類)擬聘用人員公示
- 2024四川宜賓市屏山縣事業單位第二次考試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第六批-應屆畢業生)
- 2025江蘇連云港市贛榆區招聘勞務派遣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和行政復議輔助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二)
- 2024下半年四川宜賓市興文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第六批)
- 2024江蘇徐州市銅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