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嵊泗縣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2人】
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財政廳《浙江省農業廳等4部門關于開展2016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6]11號)文件精神,我縣2016年將定向招生基層農技人員2名。現將有關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6年報考普通高校,具嵊泗戶籍,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額與學制專業
嵊泗縣共招生園藝專業2名,招生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錄取。
2、符合條件考生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
4、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縣范圍公示3天。
5、公示無異議的,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園藝專業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到嵊泗縣嵊山鎮、五龍鄉綜合服務中心工作。由鄉鎮政府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鄉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
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咨詢電話:(0580)5085397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0580)5081581
原標題:2016年嵊泗縣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點擊下載>>>
2016年嵊泗縣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計劃表.doc
嵊泗縣農林水利圍墾局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黨校)“優培計劃”面試公告
- 2025浙江寧波市事業單位第二批集中招聘公告
- 2025北京科普發展與研究中心“優培計劃”面試公告
- 2025北京科技社團服務中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面試通知
- 2025江蘇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編外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二)
- 2025江蘇南京市住房和房產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 2025湖北黃岡市英山縣事業單位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一)
- 2025貴州遵義市新蒲新區選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筆試成績通知
- 2025北京市大興區青云店鎮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合同期滿鄉村振興協理員面試公告
- 2025北京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所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合同期滿鄉村振興協理員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