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雷波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27人】
(7)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以上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開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責任自負。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因遞補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已繳費人員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制發面試通知書。具體事宜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等形式,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30%。
(1)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程序: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3)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雷波縣中彝醫院中醫醫生、臨床護士,雷波縣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臨床護士,雷波縣鄉鎮衛生院檢驗醫生、影像醫生崗位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醫學基礎知識》×5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其余崗位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少數民族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3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1.不進行面試的崗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直接進入體檢
2.進行面試的崗位。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公共基礎知識》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報考者應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忌谏鲜鲰椖课催_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的空缺不遞補。
六、考核
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研究確定,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專業、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缺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報縣人社局審批,并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違者將給予辭退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及《協議》所規定的人員,按《合同》及《協議》的約定處理。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筆試成績由報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詢,資格復審、總成績、體檢、公示等都在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lbxrsj.gov.cn/)上公示、通知。報考者應及時、主動到網站上查詢或聯系了解招聘信息及進程,因不及時、主動查詢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由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 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以下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4.因西昌至昭覺公路升級改造,正在施工,請報考者合理安排時間和路線出行,避免耽誤。
咨詢電話:
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34-8821176
監督電話:
雷波縣紀委監察局: 0834-8822071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涼山州:0834-2194699 0834-2193262
原標題: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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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雷波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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