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臨滄市云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選聘教職員工通告(65人)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全面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云縣教育局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云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云教聯發〔2013〕174號)和《云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流動競崗暫行辦法(試行)》(云教體發〔2021〕10號)文件精神,現將云縣2025年教育體育系統公開選聘教職員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
(一)選聘對象
1.教學崗位在云縣轄區內在職在編且符合各競聘條件的教師范圍內選聘。
2.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崗位和學校財務崗位在云縣轄區內在職在編且符合各競聘條件的事業單位人員范圍內選聘。
(二)城區公開選聘崗位(65人)
1.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5人:教研室3人(其中,財務2人)、考試中心2人。
2.云縣第一完全中學6人(高中部1人,初中部5人):高中物理1人;初中歷史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道德與法治1人、初中生物1人;財務1人。
3.云縣第二完全中學9人(高中部3人,初中部6人):高中數學1人、高中英語1人、高中體育1人;初中語文1人、初中數學1人、初中英語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道德與法治1人、初中體育1人。
4.云縣民族中學7人:物理1人、道德與法治1人、體育1人、初中信息技術1人、心理健康1人、地理1人;財務1人。
5.云縣愛華完全小學10人:語文3人、數學3人、音樂1人、體育2人、美術1人。
6.云縣第二完全小學17人:語文6人、數學6人、信息技術1人、音樂1人、美術1人、體育1人;財務1人。
7.云縣縣城中心幼兒園5人:學前教育專任教師5人。
8.云縣草皮街幼兒園5人:學前教育專任教師5人。
9.云縣特殊教育學校1人:財務1人。
(三)鄉鎮學校公開選聘崗位(9人)
1.愛華鎮中心校8人:其中,南河完小語文1人、數學1人;安河完小語文1人、數學1人;獨木完小語文1人、數學1人;嶺崗小學語文1人;頭道水完小美術1人。
2.愛華鎮頭道水中學1人:音樂1人。
(四)開考比例
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限制。
二、公開選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師德師風良好,當年無違法違紀記錄、無處分或不在處分影響期內。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上進心、責任感、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3.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知識和能力,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相應的崗位工作。
4.城區崗位需在基層服務年限5年(特崗8年)以上,鄉鎮崗位需在基層服務年限3年(特崗6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城區學校選聘條件
1.年齡。年齡在45周歲(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云縣民族中學、愛華鎮中心校崗位年齡35周歲(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教師資格證。城區幼兒園教師崗位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城區小學教師崗位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城區初中教師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選聘崗位相符,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教師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選聘崗位相符,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學校財務人員教師資格不作硬性要求。
3.城區幼兒園崗位教師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鄉(鎮)中心幼兒園、村級幼兒園任教,業績不作硬性要求,但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專業。
(2)在鄉鎮小學任教且業績符合小學選聘條件,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專業。
4.城區小學教師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任教小學語文、數學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居所在鄉(鎮)前三分之一名次(計算只舍不入),同時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業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20名;
(2)中途接班教師,任教小學語文或數學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班級教學業績綜合評價在鄉(鎮)內排名較上學年進步3名及以上或在縣內班級排名進步20名及以上;
(3)在任完小管理人員,任職學校任何年級綜合排名不在全縣倒數3名;在任學區管理人員,任職學校任何年級綜合排名不在全縣學區倒數第1名;任教小學語文或數學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達鄉鎮平均成績。
(4)在中心校工作且已滿3年的工作人員。
說明:報考小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崗位的教師業績不作硬性規定。
5.城區中學教師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任教的學科至少有一個科次縣級以上統考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居全縣班級前三分之一名次(計算只舍不入),但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業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3名。
(2)中途接班教師,任教的縣級以上統考學科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在全縣較上學年進步3名及以上(即使平均分不到全縣平均分仍具備選聘資格)。
(3)在任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管理人員,本人所任教學科至少有一個科次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達全縣班級平均分,且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業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3名。
說明:報考中學音樂、美術、體育、心理健康崗位的教師業績不作硬性規定。
6.財務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縣直部門、鄉(鎮)中心校、中學、縣直學?;蚱渌聵I單位從事財務工作2年以上,業績不作硬性要求。
7.鄉鎮公開選聘教師選聘條件。
①小學教師崗位具有??萍耙陨蠈W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教師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選聘崗位相符,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②小學教師崗位近3年所任教學科(特殊專業除外)學年末統測業績平均分至少有1年達到所在鄉(鎮)平均分及以上,如果同時上兩個及以上班級,其中1個班考試業績符合條件即可參加流動。但所任教學科任何班級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全縣排名不能在后3名。
說明:鄉(鎮)中心校人員業績不做硬性要求;報考中小學音樂、美術崗位,業績不做硬性要求。
三、選聘方式
(一)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財務):采用筆試方式進行,筆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驗,根據崗位需求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占30%、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占70%。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二)財務人員:采用筆試方式進行,筆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考試內容為思想政治知識占30%、崗位業務知識能力測試占70%。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三)學校公開選聘教師:采用筆試成績+加分項=綜合業績方式進行,筆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考試內容為思想政治和教育政策理論占30%、學科能力測試占70%。根據綜合業績從高到低(綜合業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進行加試)順序錄取。
說明:2025年愛華鎮選聘教師與城區其他崗位同步進行,選聘辦法一致。
四、加分項目
(一)業績名次獎勵分
1.業績名次獎勵分
(1)中小學教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統一按“鞏固率×10%+參考率×6%+辦學規模貢獻率×3%+率×20%+全科率×1%+及格率×20%+全科及格率×5%+平均分×35%”測算。
(2)按班計,小學教師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語文、數學)居全縣第一名至第十名(若屬于本學年接班則與上學年比無倒退現象),分別給予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分……第十名0.5分的獎勵分(鄉鎮小學教師業績排名不與愛華完小、第二完全小學相比);初中教師當年學年末教學業績綜合評價(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地理、歷史、生物)居全縣本層次第一名至第五名(若屬于本學年接班則與上學年比無倒退現象),分別給予第一名獎5分,第二名獎4分,第三名獎3分,第四名獎2分,第五名獎1分(鄉鎮初中教師業績排名不與云縣一中、云縣二中、云縣民中民族部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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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云縣2025年教育體育系統公開選聘教職員工的通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g0zRbds-FBaJA-HTLCW81A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