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招聘第二批專業技術人員3人公告
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心理健康、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的防治研究,以及相關國際交流合作。
根據工作需要,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系在京的社會在職人員,以及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符合辦理京內落戶政策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非北京常住戶口)。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堅持黨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質。
(三)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衛生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工作。
(四)無違法違紀等行為,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及相關事項中無作弊行為。
(五)身心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條件。
(六)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回避的要求。
(七)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第二批專業技術人員需求計劃表》。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29日24:00。
(二)報名方法:請應聘者填寫《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于2025年8月29日24:00前發電子郵件至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招聘專用郵箱(ncmhcdqrsc@163.com)。郵件標題及報名登記表文件名按照“報考崗位+姓名+學歷+所學專業+聯系電話”格式填寫。每名報考者限報考1個崗位。
(三)報考者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中心將結合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對于通過資格審查者,將會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筆試,未進入筆試人員不再通知。每個崗位筆試的最低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5,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由中心研究決定是否按照實際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五、考試
(一)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將根據報名情況組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網站(https://ncmhc.org.cn)公布,請應聘者注意查詢。
(三)考試僅在北京設置考點和考場。應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相關學歷學位證、相關職稱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招聘報名表》版1份。
(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筆試成績合格者,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1:5的,按照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具體事宜將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未入圍人員不再通知。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取消該崗位招聘。
(六)考試不收取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六、考察、體檢
(一)根據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比例為1:1。由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派員到其所在單位考察。考察包括審核檔案及相關證明,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等。
(二)體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
(三)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人選資格,由中心研究決定是否按順序遞補。
(四)根據考察、體檢,確定擬聘人員。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取消該崗位招聘。
七、公示、聘用及相關要求
(一)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擬聘人員名單將按規定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網站、衛人就業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長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三)招聘公告由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10-64413253)
點擊查看>>>
1、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第二批專業技術人員需求計劃表
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
2025年8月7日
原標題:國家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2025年公開招聘第二批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8/t20250807_552368.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