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龍巖上杭縣補充招聘中學教師3人工作方案
上半年,我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程序結束后,目前初中英語、初中地理兩個學科教師崗位空缺,決定組織補充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農村中學初中英語教師崗位1人、初中地理教師崗位2人,具體的招聘條件要求等見附件《上杭縣2025年再次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2.熱愛教育事業,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
3.身體健康,體檢符合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具備符合各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崗位表》),其中:
(1)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的報考人員,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2)報考人員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辦理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條件要求,即在現場審核時須提供:①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證書;②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合格證書等。
5.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年齡按各崗位的相應要求為準,其中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間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以此類推(崗位另有注明特別要求的除外)。
6.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未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同時還要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征得所在市(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不得報考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截止2025年7月,龍巖市范圍內已在編在崗教師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應聘對象可網上報名,也可到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報名。
(1)現場報名地點及時間
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正常上班時間)。
(2)網上(線上)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應聘對象將現場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或拍照,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發送至郵箱(郵件及文件名:上杭縣教師招聘+學段學科+畢業院校+姓名):shxjyjrsg@163.com。
(3)現場報名及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上杭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上杭縣202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匯總表》(附件2、3)1份;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合格證書等);
④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4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考試準考證,1張貼體檢表)。
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上述需提供的相關打印、復印材料,統一按A4紙格式,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手機號請務必填寫)。
(4)報名聯系方式
聯系人:龔老師,聯系電話:0597-3887123、13959482267;
鐘老師,聯系電話:0597-3998660、13860292472。
2.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人員報名時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絡報名人員由上杭縣教育局及時下載并組織初審,在報名截止時間后兩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場核驗。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由上杭縣教育局統一核發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二) 考試
1.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統一由教育局組織實施。
2.面試形式內容。本次招聘面試視報名情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片段教學的方式進行,內容參照《福建省中小學幼兒教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標準與辦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教育教學的認識理解及教育教學基本專業知識,考察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教學基本功。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相關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人數,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
具體的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序,按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確定的體檢對象最后1名面試成績相同,面試成績相同人員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者為先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
(1)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等由上杭縣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招考資格。
(2)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有權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對象因懷孕等特殊原因不能進行相關體檢項目檢查而造成體檢醫院無法作出體檢是否合格結論的,對其實行延期體檢,招聘單位與體檢對象書面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體檢對象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可進行體檢時,經本人書面申請,按上述要求進行體檢;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未進行體檢的,按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處理。
(5)進入體檢的人員因體檢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上述辦法確定遞補人選。
(四)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上杭縣教育局組織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上述辦法遞補人選。
2.上杭縣教育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3.考察對象須按上杭縣教育局的要求和相關規定盡快辦理畢業生檔案接轉事宜,并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
4.考生因不按時提交相關考察材料或辦理調檔手續而影響考察的,責任自負。如證明有違法犯罪記錄、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懲戒對象的,以及有受過黨政紀處分或其他懲戒等不符合上述“招聘對象及條件”要求的,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的招聘資格。
四、聘用程序
(一)上杭縣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各學科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的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縣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 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縣教育局公告欄等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上杭縣教育局確定為相關學科崗位招聘人選。
(二)招聘人選經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招聘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三)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五、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均為我縣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按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聘用期間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享受我縣相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
(二)實行服務期承諾制度,招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原則上不得調離、擅自離職、參加其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等,否則需賠償損失及繳納違約金。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中的相關事項
1.2025年應屆畢業生要求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學位證書或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國(境)內畢業生報考者的,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5年)》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可以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閱。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中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按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填寫所學專業。
4.招考范圍為“全省”的,其確認條件為下列之一:(1)本公告發布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轄區內的或取得福建省轄區居住證的人員;(2)福建省轄區內生源畢業生(即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中專學歷的院校時,戶籍和學籍在福建省轄區內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3)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應屆畢業生。
(二)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按規定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招聘資源的不誠信行為,將記入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聘用后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五)本次招聘的咨詢電話為:0597-3887123(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監督電話為:0597- 3884369(上杭縣紀委駐縣教
育局紀檢組)。
(六)有關本次招聘的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
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上杭縣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上杭縣教育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上杭縣教育局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7月31日
原標題:上杭縣2025年補充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工作方案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202508/t20250801_2233400.htm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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