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蘇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所屬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2人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優化科研人員結構,促進社科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及《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4〕467號)等要求,南京市社科院及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社科網(https://ass.nanjing.gov.cn/)等網站發布,具體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學歷要求:博士研究生。
5. 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7.熱愛黨的社會科學事業,具有交叉學科融合創新科研能力,能勝任崗位職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根據 2020 年3月13 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6年2月1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 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16:00,工作日和周末均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可直接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報名郵箱njsklrs@163.com。發送主題以“姓名+單位+應聘崗位名稱”格式注明。
3.報名材料:
(1)《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詳見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博士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博士在讀證明)、各層次職稱證書及聘書;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科研成果清單》(詳見附件3)、科研成果佐證材料(按科研成果清單編號排序生成一個PDF文件:博士論文提供提綱和摘要,代表作提供期刊封面、目錄頁和全文,著作提供封面頁、目錄頁和版權頁,其他論文提供期刊封面頁、目錄頁和論文起止頁,科研項目提供立項書或結項書,科研成果、科研獎勵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的掃描件)。
上述材料(除報名表和科研成果清單外)均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相關材料初審通過后,按照電話通知要求于8月7日前,將報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會科學院人事處(南京市玄武區成賢街43號1號樓321室)復審,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審查結果將于綜合考評前通過電話和報名郵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社科網公布。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南京市社會科學院成立考評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評的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綜合考評,否則按棄考處理。
綜合考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崗位匹配度、專業知識水平、學術成果、個人綜合素養等。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社科網發布。
(四)體檢考察
考評結束后,根據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成績相同,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意見,應屆畢業生需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未能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則取消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南京社科網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南京市社會科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2025屆博士畢業生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按在該崗位綜合考評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督
(一)咨詢電話
人事處:025-83610112
(二)監督電話
機關黨委(紀委):025-836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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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2.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
2025年7月25日
原標題: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及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507/t20250725_561552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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