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西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公告【7名】
為切實加強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力量,經城區黨委、政府同意,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數名城市管理協管員。
一、招聘崗位
招聘7名城市管理協管員,主要協助興寧區城管執法隊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熱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年齡在18周歲和3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駕駛執照的,復退轉軍人);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歷。
(四)符合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適宜擔任城管協管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6日—6月2日,工作日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濟南路25號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3、報名手續: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駕駛執照、復轉軍人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到報名點報名,當場填寫《興寧區城管大隊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4、報名人數達到開考要求即停止報名。
5、報名咨詢電話:2415845(興寧區城管隊)
(二)考核與體檢
1、面試。報名后用人單位根據報名條件擇優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
2、政治審核。
3、體檢。按照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三)錄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報城區政府同意后正式錄用,由興寧區城管大隊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錄用人員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根據興寧區政府文件執行暫定為月基本工資1600外加績效考核工資,績效考核工資結合工作實績發放。
原標題:南寧市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啟事
南寧市興寧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2015年5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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