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鄂爾多斯杭錦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35人總量控制數管理通知
各醫療衛生健康單位:
經旗委編委會研究決定,現就杭錦旗衛健領域面向杭錦旗內各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數及崗位
面向旗衛健系統在職在崗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崗位 35 個。詳見《杭錦旗 2025 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附件 1)。
二、評選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專業對口、注重實績、業內認可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業績評估和筆試的方式,競爭旗直醫療機構編制控制數管理崗位。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事業心強,服從組織分配。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崗位信息表》所列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執業資格、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競爭性占編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同時遞交業績評估相關材料。
報名時間:
2025 年 7 月 16 日—7 月 18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5:30--17:30
初審時間:報名當日。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現場或電話告知未通過理由。
地點:杭錦旗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303 室
聯系電話:0477—6621371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實準確填寫《杭錦旗 2025 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
總量控制數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 2),包括本人就讀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和畢業后的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經歷)。
3.報名與資格審查、業績評估階段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資格,并 5 年內不得報考杭錦旗衛健領域各類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所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章和加蓋公章。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需保持暢通,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應聘的,責任自負。
5.報名所需材料:
(1)《杭錦旗2025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學歷驗證報告一式兩份;
(4)執業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5)如有能代表個人業績成果的論文、專著、獲獎證書、承擔科研項目等需提供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6)提供個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一式兩份;
(7)個人征信記錄一份;
(8)近三年年度考核相關證明材料(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可提供主管部門下發的關于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及輔崗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評優結果的相關文件復印件即可)(一式兩份);
(9)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藍底照片和電子版一份;
(10)由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4)原件一份;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前,需要確認應聘資料是否齊全,將報名所需資料編制資料目錄,并附所需資料復印件,報名表單獨裝訂,剩余兩份和其余材料要按照《業績評估材料目錄單》(附件3)順序分別裝訂成冊,資格審查時遞交工作人員,一份作為資格審查材料留存備案,另一份作為業績評估的依據。
(二)同一崗位計劃數與考試人數比例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不設開考比例。
(三)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賦分標準均實行100分制,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測試方向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競聘人員筆試時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進入筆試范圍的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至少在筆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筆試資格。
(四)業績評估
業績評估成績占總成績的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業績評估包括教育經歷、資格證書、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獲獎情況、日常工作情況。教育經歷是指本次報名時,個人所提供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情況;資格證書是指本次報名時,個人所提供的國家承認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術水平、科研能力,是指本次報名時,個人所提供國家承認的自參加工作以來關于醫療衛生專業方面的學術論文、著作和科研項目等。獲獎情況是指自從事醫療衛生專業工作至今,獲得國家、自治區、市級、旗縣級和所在主管單位的各種獎勵。獲獎授予單位為各級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和衛生健康部門。具體評價賦分標準如下:
(1)教育經歷(15 分)
1-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計 15 分;
1-2.取得本科及學士學位的計 13 分;
1-3.取得本科學歷的計 11 分;
1-4.取得專科學歷的計 9 分;
1-5.取得中專學歷的計 7 分;
以層次賦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2)資格證書(30 分)
2-1.取得正高級職稱計 30 分;
2-2.取得副高級職稱計 25 分;
2-3.取得中級職稱計 20 分;
2-4.取得初級職稱計 15 分;
以層次賦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3)獲獎情況(5 分)
3-1.獲中共中央、國務院表彰的,計 5 分;
3-2.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及主管部門表彰的,計 4 分;
3-3.獲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區級主管部門表彰的,計 3 分;
3-4.獲旗委、旗政府及市級主管部門表彰的,計 2 分;
3-5.獲旗級主管單位表彰的,計 1 分;
同類獎勵以層次賦分一次,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別獎勵可累計加分,獲獎情況加分不超 5 分。
(4)學術水平、科研能力(10 分)
4-1.獲得認可的科研能力或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醫療類論文得 10 分;
4-2.獲得省、自治區級認可的科研能力或在省、自治區級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醫療類論文得 8 分;
4-3.在市級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醫療類論文得 6 分。
以層次賦分一次,不累計加分。
(5)日常工作情況(40 分)
5-1.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年度考核情況。考核結果為“”等次的,一次計 5 分,可累計;
5-2.現擔任衛健委機關環節干部、旗直醫療機構科室負責人、基層醫療機構負責人,計 10 分;
5-3.現擔任基層醫療機構副院長,計 8 分;
5-4.現擔任基層醫療機構環節干部,計 6 分;
5-5.聘用為我旗輔崗合同制管理人員且在我旗連續工作年限。每滿 1 年,計 1 分;
5-6.根據業績及平時了解情況,評審專家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等次綜合評價,其中優等次,計 10 分;良等次,計 8 分;中等
次,計 6 分;差等次,計 4 分;
5-7.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支援省外、市外經歷,計 5 分;
以層次賦分一次,不累計加分。上述1-7項總分不超40分。專家組成員根據資格審查結果,按照賦分標準進行業績評估,并填寫《杭錦旗2025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工作業績評價表》,專家組成員業績評估的平均成績即為報名人員業績評估成績。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業績評估成績×60%+筆試成績×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將考試成績進行公示,報考人員總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計劃數,等額確定入選人員名單,同一崗位進入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計劃數的,以業績評估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人選。業績評估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最后人選。入選人員需進行干部人事檔案審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征求紀檢監察、公安、信訪等部門意見。對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占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除不可抗因素外,未按時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占編資格。
(七)公示
根據入選人員的總成績及檔案審核、社會信用記錄及政審情況,確定擬納制控制數管理人選,并在“健康杭錦”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納入。
(八)辦理相關手續及待遇
1.對入選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競爭性占編全過程。
2.招聘人員為控制數管理人員,簽訂合同后,工資待遇參照本院在編同崗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按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并繳
納企業年金。
3.辦理手續并簽訂合同;用人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文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入選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4.確定最低服務期限。合同期限即為最低服務年限,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
案。
5.入選人員需無條件服從主管部門工作調動或根據醫共體工作需要無條件服從調劑。
五、其他事項
(一)在競爭性占編資格審查、業績評估、筆試、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相關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相關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本次競爭性占編業績評估、筆試、政審等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電話通知遞補考生。
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本次競爭性占編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競爭性占編考試命題
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競爭性占編考試無關。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競爭性占編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發布相關公告,請相關人員隨時關注。
(五)本方案由杭錦旗衛健委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競爭性占編相關規定由杭錦旗衛健委研究確定。
六、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競爭性占編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競爭性占編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紀律
對違反相關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競爭性占編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競爭性占編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競爭性占編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杭錦旗衛健委
0477-6621371
(二)監督電話:
旗紀委監委派駐旗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0477-6621505
附件:
1.杭錦旗2025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崗位信息表.pdf
2.《杭錦旗2025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人員報名表》.pdf
杭錦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7月14 日
原標題:【重要通知】杭錦旗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杭錦旗 2025 年面向旗衛健系統事業編外人員競爭人員總量控制數管理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eJ0hOEtv68SNglUzpychg?scene=25#wechat_redirect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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