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陜西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7.在讀的高等院校學生可以報考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的大專、本科、研究生均不能報考。同時,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中的專升本、研究生人員,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常住戶口在陜西或陜西生源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通過非全日制形式正在進行上一層次學歷的學習,可以用已有學歷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8.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面向“2015年畢業生”的職位?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間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面向“2015年畢業生”的職位。
9.能否以“二學位”所學專業報考?
具有“二學位”證書,且第二學位能夠在國家教育部學信網查詢的,可以第二學士學位上所載的專業報考相關職位。
10.怎樣理解招考職位的學歷、學位層次要求?
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的,具有大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學歷的,均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學士學位及以上”要求的,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都符合學位要求。
11.報考人員如何判斷自己所學專業是否符合職位專業條件要求?
除報考不限專業的職位外,報考人員可將自己所學專業(畢業證上注明的專業)與擬報考職位專業條件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具體專業作比較,判斷是否在條件范圍;或對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參考目錄(修訂)》(詳見考試公告附件)中設置的專業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再選擇自己所符合專業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參考目錄(修訂)》,則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但應與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以便通過審核。
12.職位表中所設的警官院校警察類專業具體包括哪些專業?
職位表中所設的警官院校警察類專業是指警官院校所設置的司法、公安類等專業,具體見下表:
學歷層級專業名稱
專科治安管理,偵查,警察管理,經濟犯罪偵查,公共安全管理,安全保衛,刑事偵查技術,刑事技術,交通管理,防火管理,森林消防,邊防機要,警犬技術,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邊防檢查,邊境管理,禁毒,安全防范技術,警察指揮與戰術,警衛,消防指揮,刑事偵查技術,搶險救援,司法助理,司法警務,監獄管理,司法鑒定技術,刑事執行,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書記官,勞教管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務、行政執行、社會工作、民事執行、應用法制心理技術、心理咨詢。
本科及以上治安學,公安管理學,公安情報學,偵查(察)學(刑事偵查、計算機犯罪偵查、行動技術),交通管理工程,公安視聽技術,邊防管理,邊防指揮,禁毒學,物證技術學,警犬技術,刑事科學技術(交通事故處理、公安圖像技術、文件檢驗、痕跡檢驗),安全防范工程,警衛學,經濟犯罪偵查,犯罪學,消防指揮,火災勘查,消防工程,涉外警務,監獄學,獄政學, 行政管理(公安政工)、行政管理(警察管理)、警務指揮與戰術、國內安全保衛、法醫學、戒毒康復、偵察與特種兵指揮、網絡安全與執法、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司法信息安全方向),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等專業
(責任編輯:李明)